行风党风目标责任书
2009-11-05 00:00新泰市中医院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以及《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、回扣、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的规定》,按照卫生局党委的统一要求,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,规范诊疗行为,提高医护质量,提升服务水平,明确科室主任职责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与各科室主任签订2009年度行风、党风责任书。
一、工作任务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行业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统一要求,认真履行科主任职责,抓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,为维护卫生改革、发展和稳定大局,树立良好的行业新风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教育和引导科室人员做到以下几点:
(一)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和行业纪律。
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,遵守行业纪律中对医务人员的要求: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,不准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、物品和宴请。不准接受医疗器械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。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或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。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,自立、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。
(二)认真落实卫生局关于“十不准”的规定
1、不准违反物价政策,乱收费,多收费;
2、不准开人情诊断书,出具假证明;
3、不准凭借职务、工作之便向病人及其家属索要、收受“红包”或财物;
4、不准开“搭车药”或搭车检查;
5、不准擅自外出业余服务、兼职讲学、医疗协作或会诊;
6、不准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宴请;
7、不准以医疗预防名义购销非药用和非治疗性用品;
8、不准在经济往来工作中将收受的回扣、手续费和实物中饱私囊;
9、不准对病人“冷、硬、顶、推、拖”;
10、不准借执法监督刁难被监督者,向被监督者索要或收受钱物礼品。
(三)切实做到廉洁自律、依法执业,文明行医。系统学习并遵守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条例》、《招标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(四)群众满意度高,科室行业作风正,服务质量优,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。
二、工作措施
(一)以“三个代表”为指导,落实科学发展观。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,既从严治标,惩治腐败,又着力治本,预防腐败;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,保持廉政工作的连续性,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。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,既要严惩腐败分子,又要注意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,使反腐倡廉更好地为发展稳定大局服务。
(二)恪尽职守,尽职尽责,加强科室管理工作。科主任要率先垂范、以身作则,忠于职守、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、文明行医,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同时要管理好本科室内部人员,确保科室人员服务好、质量优,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。
(三)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,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。加强科室内政治思想、业务知识及执业法规的学习,要牢筑反腐倡廉大堤,紧绷廉洁自律之弦,从思想上、源头上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。
(四)结合两好一满意活动,树立文明行业新风。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,继续开展并深化医院“廉洁行医树新风”活动。继续推行和完善“一个窗口”对外的“一站式”服务,坚决纠正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。严格依法行医、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办事效率,积极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。
(五)落实制度,加强监督。严格执行上级及医院关于药品、物品、设备招标采购、医德医风考核、激励和奖惩等管理制度,开通监督电话。开展病人满意度调查、出院病人回访,定期组织座谈会,对反馈的信息认真调查、及时处理。
三、责任追究
科主任要对本科的医德医风、医护质量、工作目标、劳动纪律、规章制度等全面负责;职能科室要做好指挥、协调调度、质量监管等工作。不管任何岗位和环节出现问题,都严格实行责任追究。对违反医德规范、廉政、廉医、行业作风规定的人员按照上级规定及医院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处罚;对违反党纪、政纪的人员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;对触犯刑律者,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四、责任考核与奖惩
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,院委进行检查、考核以及不定期调查了解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,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。凡科内出现受党纪政纪处分的,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,对落实责任制工作有力,成绩显著的科室进行表彰,作为科室负责人提拔和晋级的重要依据。
新泰市中医院(负责人签字):
科室(负责人签字):
2009年4月
备注:此责任书一式两份,医院留存一份,中层干部个人留存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