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泰市中医院招标领导小组的职责
2013-02-19 00:00新泰市中医院
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制定我院招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文件;
二、监督检查有关招标活动,总结交流工作经验;
三、审定招标办公室和招标小组人员组成,审批招标的方式;
四、对于技术性强的项目,决定是否聘请专家参加,但必须保证招标小组成员为单数。
五、受理招标工作的投诉,调解招标活动中的纠纷,裁决有异议的中标结果,有权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否定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、串标陪标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结果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延春华担任办公室主任,鲍庆磊、石丽任副主任。
新泰市中医院
2008年8月